尊敬的领导:
长安中路长安花园一区已停水10天,相关住户与商户无法正常生活,无法正常工作。
恳请相关部门核实,解决用水问题。
处理单位: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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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罗女士: 您好!您关于“长安花园一区停水”的诉求已经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西昌长立房地产有限公司(长安花园)”,该小区共有3支生活用水表,1支商业用水表,从2016年7月至2016年11月累计欠费90608元(截止2016年11月28日),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已多次上门催缴,但仍未交纳水费。催缴情况: 1、2016年10月31日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第一次在长安花园一区内张贴过水费催缴通知,在通知限定的时间内长安花园一区未交纳水费; 2、2016年11月28日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第二次到长安花园一区张贴水费催缴通知,按照通知限定的时间内(2016年12月2日前)长安花园一区依然拒不交纳水费; 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已通过电话沟通、上门沟通、张贴通知的方式明确告知该小区用户,不缴清水费将停止供水,已经完全履行告知义务,在遭到无视后,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在通知规定的时限后,依法拆除水表,停止供水。 自来水属于需要付费使用的国家资源,按“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并签订合同进行约定,长安花园在使用了国家资源后拒不交纳费用的行为,属于违背合同约定,将造成国有资产白白流失,为避免给国家造成更多的损失,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停止向西昌长立房地长有限公司长安花园一区供水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为缓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经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与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已联系消防队进行临时送水,以解决小区住户的基本生活用水。经上级部门协调,长安花园商铺用户已进行水费补交并交纳了所需费用进行单独立户,现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人员已进场准备进行施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处理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